一位新加坡人最近雇了一名缅甸女佣来照顾年迈的母亲。该女佣是一位新加坡人的亲戚雇了四年后,因不再需要而送返介绍所。才送回去没几天,亲戚得知此新加坡人有需要,觉得该女佣工作勤奋,就叫一位新加坡人到那儿找她。在她待聘期间,这位亲戚还帮她付了三个星期的住宿和伙食费,约300多元给介绍所。
陆昱斌表示人力部应管制女佣中介费。一位新加坡人到了中介公司,直接点名要雇用该女佣。中介开价888,不包括女佣所需付的中介费和保险等其他费用。当一位新加坡人问起表格里头的收费是588元起跳,为何收我888。该职员说,因为那名女佣没有向公司“贷款”,所以雇主就得付较高的服务费。相反的,有借贷的女佣,雇主就少付一点,因为中介公司会从女佣的薪水上扣除。职员后面还加了一句:“不然。我们公司赚什么?”一位新加坡人不晓得该职员所说的“贷款”是不是指“安置费”?什么是安置费?是女佣在本地待聘时的生活费,还是在她还未送来我国时,在其国内的生活费?该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因为以一位新加坡人的这个女佣来说,在她待聘期间,中介无需为她支付任何生活费。体检和工作准证的申请的费用,顶多也是百多元,一位新加坡人却付了888元,加上中介要求女佣支付的450元。算一算,中介公司可从中赚取至少千元。
虽然说,这是自由开放的市场,但也不能放任中介公司,任由他们胡乱收费,搞坏市场!这也使得女佣输出国不愿再提供女佣,以免她们为了支付昂贵的中介费和“安置费”,而遭人剥削。一位新加坡人认为,人力部既然能制定不同国籍女佣的基本薪金和规定雇主必须让女佣每周休假一天,也应该制定中介费和“安置费”,不能任由中介公司随意开价。还有,人力部也要考虑不发给有不良记录的中介公司开分店的执照。另外,一位新加坡人想知道,首次雇用转换女佣,人力部需要多少时间审核才会批准申请?如果双方都无不良记录,女佣的工作准证要多久才会批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