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制法案将从4月生效。届时每晚10时30分到隔天早上7时,所有零售商禁止卖酒;公众也不能在公共场所喝酒。小印度和芽笼则实施更严格的管制措施。
政府在制定酒类管制新法案时,除了确保可减少饮酒带来的公共秩序问题,也须确定饮酒措施明确一致且易懂,并为一般国人的生活带来最小的干扰。制定对售酒方面的管制措施时,当局也一并考虑了对商家造成的影响。
酒类管制(供应与饮用)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并从今年4月生效,届时每晚10时30分到隔天早上7时,所有零售商禁止售卖酒类饮料;公众在同一时段也不能在公共场所喝酒。小印度和芽笼则被列为禁酒区,实施更严格的管制措施。
共有17名议员在新法案进行二读辩论时发言,大部分议员支持新法案,但也认为法案可更有灵活度,包括建议在一些地点放宽禁止饮酒的规定、取消售酒管制等。也有议员就法案违反个人自由、警方人手和如何执法等提出疑问。
总理公署部长兼贸工部及内政部第二部长易华仁强调,新法案制定的首个原则是要确保减少因在公共场所喝酒而对公共秩序带来的威胁。“其次,我们在制定措施时,尽量在不同意见和利益上取得平衡,让大家对未来推行的措施取得共识,在某种程度上达致完全一致的意见,一同去遵守和实行。”
一些议员虽同意在公共场所喝酒对居民造成困扰,但认为不应全面禁止,建议豁免远离住宅区的公共场所如东海岸公园,或只在聚酒问题严重的地方禁酒。
易华仁引述数据来说明全面实行禁酒的必要性。如过去三年,酒客醉到无法自理的案件平均530起,警方也观察到涉及饮酒的案件有上升趋势,这还不包括在公共场所喝酒对居民所造成的困扰,如噪音、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等。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这类困扰的公众遍布全岛各处,也无法预测接下来将会蔓延何处。再说,如果划分禁酒区,这会造成公众对禁酒区范围和范围内外措施的混淆。
他重申,全岛统一时间禁酒可让公众更清楚须要“守法”的时间,而根据外国实施禁酒令和小印度执行措施的经验,全面禁酒也可避免把“问题黑区”从一处移到另一处。“如果我们等到禁酒区外的居民投诉,醉酒问题移到他们的住宅时才规划为禁酒区,(公众)可能会责怪我们反应太慢,为什么不采取主动措施。”
至于议员提问为何规定在晚上10时30分后禁酒,易华仁说,根据警方记录,大部分与饮酒有关的暴力和干扰公众事件发生在这个时段之后,而大部分商店和社区活动如歌台或中元节等也在这个时段前结束。晚上10时30分后的禁酒时间可以缩短酒客可能喝酒闹事的时段,减少对居民构成的困扰。
一些议员对内政部的公共咨询和其他调查结果不一提出疑问,唯一提出反对法案通过的非选区议员罗文丽直言对咨询的方式、接受调查者的数量和对象存疑,形容这基本上是一个存有瑕疵的方法。
易华仁强调内政部的公共咨询可有效代表民意,这从民情联系组进行的1145人调查,以及议员的发言可以证明。“最重要的是,我们不是根据公共咨询来制定法案,而是根据前线执法上的需求评估和所收集的反馈,以达到维护公共秩序的目标。”
对于警力是否足够执法,易华仁说,执法行动将集中在聚酒问题严重的地方,特别是两个禁酒区。他也重申警方不会发现有人违例就立即逮捕对方。
易华仁形容新法案的措施是合理、平衡、明确且不过度,这不是要阻止公众享受喝酒之乐,而是要提倡有责任的喝酒和售酒常态。
国会将在下月12日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