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赴德留学经济担保手续
赴德留学的经济担保目前有三种:奖学金(Stipendium)、在德国的亲友或德国人担保(Verpflichtungserklarung—他人担保)和自费担保(Selbstfinanzierung)。第三国担保无效。由在德国的亲友或德国人办理的经济担保书没有统一的格式,它通常与邀请信(Einladung)合在一起。担保人除了声明邀请被担保人到德国留学并提供经济担保外,还必须按德国外国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担保书中指明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但不需要交付担保金作抵押。办理他人担保手续时,担保人应到本人常住地的外国人事务管理机构领取经济担保书,填写完毕后还必须由当地有关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对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上签名予以公证)并加盖印章。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即邀请者)必须在经济担保书上将邀请目的和担保年限写明。在德国享有长期居留权者,无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以提供经济担保。他人担保的关键是担保人是否有长期居留权,是否有提供提保的经济能力。经济担保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办理时应注意与申请入学许可和相应的德语学习进度(学时数的积累)同步进行。
自费担保是指本人在德国的银行,如德意志银行办理含附加提款条件的存款手续并存入一笔钱,以此作为赴德国留学的经济担保。1995年7月起自费担保金额由4万马克降为1万马克,但这只是对留学第一年的经济担保。在上海办理自费担保的具体步骤是:第一,本人凭身份证去德国驻沪总领事馆领取统一的含有附加提款条件的德文开设帐户申请单。提款条件包含在申请单的冻结声明中:每月从此帐记中取款不得超过1000马克。申请单当场填写签名并由领事馆公证盖章。领取申请单和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同样为每周一至五早晨8:00前开始。第二,凭公证盖章后的开设帐户申请单到德意志银行上海代表处办理开设帐户手续,同时需出示德国高校或大学预备部的入学通知书。德意志银行上海代表处目前不能直接办理开户和存款业务。该代表处在接到赴德国留学人员的开户申请后,将在申请者拟前往的德国城市的德意志银行开设帐户,然后将帐号通知申请者。第三。申请者本人或在德国(或在第三国)的亲友按通知的帐号向指定银行汇1万马克以上存款。银行受到存款后立即将存款单寄发申请者,在国内的德意志银行代表处凭申请者的存款单办理经济担保证明一式两份,一份在签证时作自费留学的经济担保书用,另一份由申请者保存,作为到德国后在存款银行获取存折的凭证。
德意志银行上海代表处在办理普通开户手续时收取预支费100元人民币,正常开户时间为2-4个月。如需加急,需另外预支加快费300元人民币。在德国的德意志银行分行在办理开户手续时,收取20-30马克开户费,以及约20马克的电传联络费和存折保存费。不通过德意志银行上海代表处而是由亲友凭公证的开设帐户申请单在德国直接办理开户手续,可以减少中间环节,节省时间。汇款方式有下列几种,第一种是银行直接转帐,由在德国或在有马克帐户的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亲友,在当地银行将马克转汇到申请人在德国意志银行本人的帐户中,这种方式最简单快捷,手续费也很低;第二种是国外或境外亲友将美元或其他外币兑换成马克后汇望德国;第三种是在国内以现汇的方式将马克(或美元兑换成马克)转汇至德国,前提是汇款人有现汇额度;第四种是国内外汇现金存入转汇,这种方式手续比较复杂,而且有一些条件限制,手续费也比较高(目前国内外汇现金存入转汇手续费为3.1)。要了解有关具体规定和开户手续,请到德意志银行驻北京和上海的代表处索取详细“开户说明”。
德国大学概况
德国地处欧洲心脏地区,自古即为人文荟萃之地。二次大战后,于短期内废墟中茁壮,成为目前欧洲经济力量最大之国家,更居欧洲共同体之领导地位。此一成功之事实,断非偶然,实乃民族性所致。德国人守法与精业之精神,治学态度之严谨,早已享誉国际。
相较于英美大学之高学费及各大学间素质之参差不齐,德国大学之免费政策以及各大学间整齐平均之素质,实为有意赴国外深造青年学子的福音。惟德国大学学制与英美大学不同,国内大学毕业来此深造者,大抵至少须四年方可获一学位(硕士);国内研究所毕业者则一般可直攻博士而于4-5年间取得博士学位。
大学的申请者必须读完13年级并通过Abitur。原则上通过Abitur者均可申请到学校,但部分大学科系有名额限制(NumerusClausus),申请者要有较好的成绩才能进入。申请者若执意进入某一有限额的科系,但成绩不够,则可等待一、两年,或许有机会如愿以偿。某些学校同意入学、其他学校拒绝了申请,更是申请者常遇到的事。
德国大学无学士学位,第一个学位就是硕士学位。亦有部分科系不颁发硕士学位,学生须通过国家考试始得结业。硕士学位有两种:Magister和Diplom。文、史、哲科系的硕士学位一定是Magister,其特色是必须修一个主系和两具辅系(或者修两上主系),并且必须通过拉丁文考试,方能毕业。理、工、医、农、经济和商业科系的硕士学们则一定是Diplom。政治、社会、教育等学科的硕士学位则可能是Magister亦可能是Diplom。颁发Diplom的学科大多有实验或实习课。
医学院、法律学院和欲于毕业后至中、小学担任教师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考试(Staatsexam)。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德国的师范教育。德国并无专门的师范大学或学院,但想当教师的学生可选择就读师范学课程。某科系(比如物理)就读师范学课程的学生与一般学生一起上课,教师亦是同一批人,但所学范围有所不同,毕业前不必写论文,但须参加国家考试。国家考试有两次,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就等于毕业,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后实习两年,便可报考第二个国家考试,通过方取得医师、律师或教师的资格。
外国学生若在它国已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可以不必参加国家考试,而攻读“为外国学生的法律学”,取得硕士学位后即有攻读博士的机会。德国大学的博士班亦无入学考试,但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的条件各校、各学院不一。通常只要能找到指导教授,即可取得博士候选取人的资格,有的学校的某些学院甚至只要登记即可。除非要补修硕士阶段的学分(在它国获得硕士学位者常须如此),否则一般而言博士候选人不必再修课,但亦有规定须修课者。博士候选人通过博士论文和口试即取得博士学位。
另外,德国还开设有一类特别的专业高等学校(Fachhochschule)。欲进入专业高等学校必须受过至少12年的学校教育。此类高等学校与大学的不同是:修业时间较短,而且原则上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毕业;课程紧凑且选课自由较少;较注重实习和未来的就业需要。毕业所获文凭为Diplom,但较大学颁的Diplom低一级,现为我国承认为同等学士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