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总会准备进一步加紧同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合作,推广灵活工作安排,争取在2015年之前鼓励半数有工会的公司,把有关灵活工作安排或灵活事假结构的条款明确列入劳资集体协议或谅解备忘录(MOU)中。职总要在2015年之前鼓励半数有工会公司,把灵活工作安排或灵活事假结构的条款列入雇佣协议中。目前仅有约10%的公司这么做。这包括鼓励雇主扩大申请事假或重病假的事由,允许雇员请假照顾年长父母或其他需要医疗照顾的家人。

灵活工作安排,将进一步推广。目前有工会的公司约有1500家,但仅有约10%这么做。这些公司多数来自服务业和公共部门。职总助理秘书长詹惠凤昨天在第二届U Picnic野餐活动上受访时说,长远的目标是要争取通过立法规定雇主提供家庭事假(Family Care Leave),让雇员的工作与生活更加调和。詹惠凤说:“过去几年主要为年轻家庭争取育儿假和灵活工作安排。但随着劳动队伍老龄化,许多得照顾孩子和父母的看护者越来越难兼顾工作。”她说:“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讨事假结构,设法让它更具包容性,既照顾到有年幼孩子的雇员,又照顾到有年迈父母员工的需要。”
六成看护者雇主未有灵活工作安排。职总属下促进家庭凝聚力的“U家族”社群昨天发表的最新调查显示,有六成的在职看护者认为自己的时间不够用,既得兼顾工作,每周平均还得花30个小时照顾孩子、年迈父母或有特别需要的家人,经常忙得喘不过气来。大部分在职受访者表示雇主并未提供相关的支援,其中62%表示雇主未有任何灵活工作安排,77%则表示公司未提供“顾老假”。
这项网上调查是在今年8月进行,共有3635人参与了调查,其中3418个(94%)是在职工友,217人没有工作。他们的年龄介于21岁至65岁,当中有接近半数介于36至45岁。受访者有七成是女性,85%已婚。在公司有灵活工作安排的看护者中,有44%认为他们较能平衡工作与家庭的时间;未享有灵活工作安排的受访者,只有37%如此认为。为了照顾家人,受访者大多表示只能申请年假或病假,有的则迟到早退。他们当中,约27%得照顾多过一个家人,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儿女,还得照顾有特别需要的家人,负担相当沉重。217名无业受访者中72%表示是为了照顾孩子或父母而辞工。有76%则表示若公司提供灵活工作安排,会重新考虑离职的决定。
根据人力部去年发表的报告,本地只有16%的雇主为员工提供照顾父母的事假。詹惠凤指出:“人口老龄化加上劳动队伍短缺的问题只会进一步加剧,为雇主带来严峻考验。最新的调查结果进一步说明了我们得照顾在职看护者的需要,不然恐怕会有更多人离开职场来照顾家人。”职总接下来将会先通过宣导工作,鼓励更多雇主支持和接受灵活工作安排,待时机成熟时才争取立法制定家庭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