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学 国立大学成立新加坡首个“洗冤工程”

   国大学生推出“洗冤工程”,为无辜囚犯翻案。在确定收集到有利的证据来否定之前导致无辜判刑的证据后,这些学生会向律师公会或者刑事律师协会推荐与商讨派遣律师上庭翻案的可能性。整个过程预计耗时13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属下学生组织“司法正义学生会”成立新加坡首个由学生推出的无偿援助(pro bono)计划,为在刑事案件中被误判坐牢且上诉不果的无辜囚犯提供最后翻案机会。名为“洗冤工程”(Innocence Project)的计划由在2009年成立的“司法正义学生会”(Criminal Justice Club)发起,并得到新加坡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Singapore)以及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riminal Lawyers of Singapore)的通力合作。

参与学生会针对所有的翻案申请征询担任洗冤工程顾问的两名教授意见后,进行筛选与面试申请者或其代表的工作。之后,他们会进行调查,包括收集口供与外部证据,以及寻找其他证人。在确定收集到有利的证据来否定之前导致无辜判刑的证据后,这些学生会向律师公会或者刑事律师协会推荐与商讨派遣律师上庭翻案的可能性。整个过程预计耗时13周。不过,申请翻案者必须声明自己并没有干下有关案件,而且用尽所有的上诉途径但都不成功,加上已经服完或者正在服刑。律师公会也可能在被无辜判刑的囚犯用尽所有上诉途径,但不成功后,将案件推荐给洗冤工程来调查。5月17日在国大武吉知马校园举行的记者会上,国大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Simon Chesterman)对于这项计划表示支持。他解释:“这是一个由学生发起的活动。这些学生坚信着一种理想,即司法是须要维护的,同时要改进。学生也能从中提升自己的法律专业技巧,并让他们了解到在司法行业里所得到奖励是超出金钱的。”在谈到洗冤工程成立的目的时,陈西文表明:“不是因为新加坡的刑事司法系统不好,而是因为世上没有任何的刑事司法体系是完美的。”根据“洗冤网络”(Innocent Network)的数据,在2010年就有29人无辜被判坐牢多年后,经脱氧核糖核酸(DNA)等方式得以洗清罪名。洗冤工程主席王耶(一年级法学生)也说:“洗冤工程力求达到在刑事司法系统里面所有参与者共同的目标,即找出真相、避免误判。”

为配合洗冤工程的成立,司法正义学生会也在昨日举行为期两天的第二届年度刑事司法会议。会议由该学生会与新加坡管理大学(http://www.eistudy.com/special/SGSMU/)刑事法律学生会,以及淡马锡理工学院法律与管理课程联办。会议吸引超过70名律师、学者、来自国大与新大法学院、淡马锡工院法律与管理课程以及初院的学生出席,并由总检察长庄泓翔发表开幕词。根据“洗冤网络”的数据,在2010年就有29人无辜被判坐牢多年后,经脱氧核糖核酸(DNA)等方式得以洗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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