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单亲家长可享育儿假。为给予未婚单亲家长更多照顾年幼孩童的机会,政府将从今年5月1日起,让未婚单亲家长也可如其他家长一样,享有二至六天的育儿假。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代部长陈振声昨天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开支预算时指出,育有七岁以下幼童的未婚单亲家长可获得六天育儿假;有孩子年龄介于七岁至12岁,则可得两天育儿假。与此同时,育有两岁以下婴幼儿的未婚单亲家长,也可申请六天的无薪育婴假(Infant care leave)。多名议员如谢健平(马林百列集选区)、普杰立医生(白沙—榜鹅集选区)、李丽连(榜鹅东区)及官委议员如许优美、雷家英,纷纷为未婚单亲家长的权利发声。
陈振声希望,继国家发展部针对单身者、离婚者等推出一系列住房措施后,上述新措施也能为这些处于不同困境的家庭更多支持。根据移民与关卡局2011年的新生与死亡报告,共有519名新生婴儿在注册时没填上父亲姓名。另一方面,针对殷丹博士(宏茂桥集选区)、迪舒沙(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胡美霞(西海岸集选区)有关领养孩子的询问,陈振声说:“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当然希望并鼓励更多人领养孩子,但这是个严肃课题,关乎孩子的一生与发展。”“我们平均花5个月来处理领养个案。我们将探讨可如何在不降低评估质量与照顾孩子的基础上,简化并加强这一点(程序)。领养他国孩子有时可花上两年,原因之一是我们必须尊重来源国的条规。在情况允许下,我们会与这些国家密切合作,并学习其他国家的优秀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