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政体是怎样的?

问:
 新加坡的政体是怎样的?

 

 

答:
 议会制共和制
根据宪法,新加坡是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单一制、议会民主制国家.

国家元首
新加坡的政治体制追随的是英国的威斯敏斯特体系,因此总统是国家元首,只拥有象征性的权力。在1991年以前,总统由议会任命。1991年宪法修改后,总统由民选产生,任期6年。修正后的宪法也赋予总统更多的权限,包括否决所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种族和谐的政府法案,在总理的推荐下任命内阁官员和部门首长,以及启动腐败调查程序。但是总统在采取这些行动前必须首先咨询总统顾问理事会(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意见。

新加坡历史上的首次总统民主直选于1993年8月28日举行,当选者为王鼎昌。现任总统塞拉潘·纳丹是于1999年经选举上台的第六任总统。

总统顾问理事会是1991年宪法修正案所建立的机构,宪法明确规定,总统在动用任何权力之前必须首先咨询该理事会的意见。该理事会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由总统本人任命,2人由总理推荐任命,1名由最高大法官推荐任命,还有一人由主管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推荐任命。现任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沈基文是淡马锡控股的董事,他在总统无法行使元首职责时代理元首行使职责。在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也不能代理元首职责时,由国会议长代理行使。

议会

新加坡拥有一个一院制的议会,其中大多数成员由平均5年一次的民主直接选举产生。议会与总统构成了完整的新加坡立法机构。议会中的多数党党魁将获总统任命为政府总理,然后再由总理推荐内阁部长和部门首长,经总统任命后组成内阁与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的监督与质询。一届议会(以及政府)的任期最长为5年,但是总理可决定提前解散议会,举行大选。大选必须在议会解散后的3个月内举行。

议会议长在议会首次召集开会后选举产生,当总统和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均因故无法行使国家元首职责时,将由议会议长代为行使职责。

现有的议会共有94名议员,其中包括84名选区议员(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1名非选区议员(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以及9名官委议员(Nominated Member of Parliament)。由于长期以来人民行动党主宰了议会,1991年修正后的宪法规定,议会内必须有至少3名反对党议员,如反对党议员未达法定人数,必须由政府委任得票最高的反对党议员进入议会(见下)。

*
*
电邮 *
申请年级 *
国家 *
联络号码 *

最新的留学攻略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您的收件箱

如未收到,请检查垃圾邮箱或确认邮箱地址是否正确

*
*
电邮 *
报名年级 *
国家 *
联络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