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2004以读书的身份去的新加坡,在此期间我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他是新加坡公民,中间因为我和他在酒店过夜而被警察查到,之后送到移民局,移民局在没有告知我犯了什么罪名的情况下我被要求10天之内离开新加坡,当时他们也没告诉我限制多少年我可以再来新加坡,从2005年我的男朋友就开始申请和我的结婚,期间申请的次数有8次了,移民局也找他面试过了,可就是批不下来啊!!!1请问有谁知道这样的案例啊?可否告知,本人万分感谢!!!
答:
你跟男朋友在酒店过夜就被抓了??
我明确的说吧,我不信,你以为是在80年代中国呢。芽龙几乎每个酒店都是交易的地方,我也没看警察抓过几次。
要是你住大酒店,我不信警察敢这么直接抓你。
也没有确定你的违法行为就让你离开新加坡?我也不信。
也许你隐瞒了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还有那个结婚,这个还用移民厅批阿???在中国结婚就得了,干吗非去新加坡结?
你的问题实在令我非常的疑惑。
问题补充:我明白了,他们是把你当成**了,对吧,怀疑你是持学生准证到新加坡**的女孩。
一定是这样,真倒霉,去哪里不好住,去那里。
当时应该申诉一下。
建议在中国结婚,然后以夫妻关系办理新加坡签证或者申请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