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荷兰的华人,我现在在新加坡工作,

问:
 需要什么材料?需不需要我在新加坡这段时间的婚姻情况证明?谢谢各位
问题补充:我在新加坡是工作证,国籍是中国北京,户口还是在北京,我朋友是荷兰护照,谢谢楼上的朋友。其次,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在新加坡两年,用不用开这期间我没有结婚的证明呢?有没有规定要开这个证明?我的情况是我马上离开新加坡回北京后就开始申请结婚有没有日期规定回国人员要开据单身证明才允许短期内结婚呀?大概手续费是多少?谢谢

答:
 在新加坡,拿的是什么护照?如果是中国护照,楼主是中国公民。楼主在大陆还有户籍吗?
你男朋友拿的是什么护照?如果是荷兰护照,你男朋友应该算外籍人士。

因为你们要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所以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规定。

按照《结婚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