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急事急办”暂行规定,急事指:
1、出国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参加亲友葬礼或处理亲友后事;
3、出国参加商务活动,时间紧迫的;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出国治病,情况紧急的;6、前往国的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申请人可据情申请加急申办护照、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