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留学的政策

中国自费出国留学政策的总方针是什么?

为适应加快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支持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进一步完善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部对自费出国留学政策作了调整。现中国自费出国留学政策的总方针为“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凡中国公民个人通过正当合法手续取得外汇资助或国外奖学金,办好入学许可证件的,不受学历、年龄和工作年限的限制,均可申请到国外上大学(专科、本科)、作研究生或进修。

(1)中国驻外使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中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地向他们介绍中国国内情况。

(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普通护照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的,也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若提出退出中国国籍的,依照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办理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给予以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中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3)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中国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查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目前教育部关于自费留学政策的有关规定,对于申请自费留学人员必须先办理自费出国留学资格的审核。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有两类,一类是公费生,另一类是非公费生。公费生是指国家委派的非定向生、收费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及单位出资培养的在职生。由于公费生系国家培养,有为国家服务的义务,需实行服务期制度,故此,教育部要求公费生必须完成为国家服务的规定年限或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后,方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那些人申请留学不需要交纳培养费?

下列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不需要交纳培养费:

(1)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培养的计划内自费生;

(2)成人高等学校的函授普通班、夜大普通班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费生;

(3)自学高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

(4)其他办学单位培养,国家承认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的;

(6)归国华侨、海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直系眷属包括:配偶及子女。孙儿女(含配偶)、外孙儿女(含配偶)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不需要交纳培养费,但必须到市教委自费出国留学资格审核办公室办理自费生身份认定。

自费出国留学办理处境手续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1998年6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暂行规定》的有关对顶,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办理护照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签证则可以在长期居住或工作地申办。办理护照时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处境事由的相应证明文件,即提交接受学校入学许可证件;

(2)交验身份证及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3)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4)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入境的意见;(5)申请人近期免冠相片若干张;

(6)一般不要求申请人提交经济担保证明,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则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其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受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根据该规定,每本护照的工本费为100元人民币,手续费为5元人民币,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办理护照的费用共计105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