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新加坡工作,必须申请就业准证,但在以前,就业准证是和用人单位挂钩的,一般要由雇主协助申请,外国就业者首先必须通过新加坡雇主协助申请就业准证,每换一份工作就得重新申请就业准证。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就业准证也将失效。除非找到新工作,否则就得离开新加坡。但现在,PEP则不和任何雇主挂钩。它允许持有人离职后,可继续居留最长6个月,以方便寻求新的就业机会。
凡在新加坡工作满两年、年薪3万新元(约合1.9万美元)以上,并持有P1、P2或Q1类就业准证的外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化就业准证。持此证者在5年有效期内不必因变换工作而重新申请就业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