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http://www.eistudy.com/school/Berkeley.html)、巴黎经济学院和牛津大学经济学家对美国国税局数据的分析,美国人的收入差距近30年来不断增加,过去一年更是进一步扩大。数据显示,美国1%最富有人群的税前收入,已占美国全国总收入的19.3%,首次超过了1927年18.7%的最高点。美国人的收入差距已飙升至1927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美国人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2012年最富1%入息增19.6%,其余99%仅增1%。2012年,美国1%税前收入最高人群的收入增长了19.6%,而其他99%人群的收入只增长1%。分析也发现,美国最富有人群的收入在2007年至2009年经济衰退期间大幅缩水,下降了超过36%;其余的美国人收入则减少11.6%。经济衰退于2009年6月正式结束后,这1%最富有的人群也因为企业利润及股票上涨而获益,收入增加额的95%已集中在这群人手中。2012年,1%美国税前收入最高的家庭收入超过39万4000美元(约49万9654新元),10%美国最富有家庭的收入则超11万4000美元(约14万4565新元)。二战时期后,由于各工会积极为工友争取更好的薪金与福利,加上美国政府推出最低薪金制度及其他政策来帮助贫困者和中层阶级,使美国的贫富差距得以缩小。数据显示,美国1%收入最高人群的收入,在全国总收入中的份额,在1973年降至7.7%的最低点,但自1980年代初便开始逐步增加。经济学家指出,大量收入集中于富人手中不仅意味着社会愈发不公平,还可能意味着经济扩张更加不稳定,增长缓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