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签证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必须进行全日制学习,同时是学校的注册学生。持F-1签证进人美国后,如果未经许可减少学时甚至停止向学校注册,其签证将被移民局吊销甚至被勒令离境。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向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F-1签证,需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I-20表,即“资格证书”;
(2)DS-160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3)护照;
(4)照片;
(5)结婚证书及子女出生证(如有随行家眷);
(6)如再婚并有随行家眷,需提交原有婚姻证明,如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7)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如不动产文件、股票、产业继承、亲属关系,返国后的工作机会或晋升等;
(8)学历证明,如文凭、学习成绩单等;
(9)英文水平证明,如T0FFL考试成绩单;
(10)经济来源证明,如存款、奖学金、父母提供的担保及能力或银行证明等。
F1的工作规定
持F-1学生签证,按规定可以从事的工作有:
1.校内工作。由学校提供的工作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机构如自助食堂、小卖店等提供的工作。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20个小时,但放假可全时工作,校内工作无须移民局另行批准。
2.作为奖学金部分的工作。如果获得一份奖学金或助学金,但条件是承担某项工作或部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作的地点即使在校外,也无须移民局另行批准。。
3.校外特种工作。这种工作只限于参加试点研究计划的雇主,该雇主只有在连续60天无法雇到合适的美国工人,方可向劳工部提出申请雇用外国学生。被雇用的学生一般只要学业优良,经学生顾问申请批准即可,无须获移民局批准。不过,获得这种资格的雇主不多,因此一般学生很难找到这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