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认为,如果觉得受到骚扰,受害者应先通过个人力量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用其他方式来纠正有关的情况或作出澄清。如果不行就采取民事行动,再不行才报警。新加坡2014年初料将在国会提呈法案修改相关法令或推出新法令,以加强法律制裁,改善骚扰情况,这包括校园及青少年欺凌和骚扰、网络骚扰和欺凌、职场性骚扰及盯梢。

外交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一场研讨会上说,律政部过去一两年已经就骚扰课题进行很多研究和调查,待收集到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将交由总检察署草拟相关法令,尚不能确定将推出全新的法令,还是修正现有法令。不过他表示,虽然之前主要考虑修订现有的杂项法令,但昨天讨论会上多数人支持制定一项独立的新法令,所以他表示会考虑。他引述民情联系组(REACH)的最新调查说,多数人(87%)希望看到骚扰他人者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超过八成的调查者认为网络骚扰是严重课题,并认为不论是网络还是非网络的骚扰行为,一律都应受更严厉的对付。他指出,新加坡目前有一些法律,但整体上它们不足以涵盖现有情况,而利益相关者也反映现有刑事和民事的解决途径不足。他举例说,杂项法令虽然能对付骚扰罪行,却不适用于网络罪行。其他法令也只是在特别情况下才使用,比如妇女宪章只对付家庭暴力、放贷人法令也只针对非法放贷的骚扰事件。虽然要制定法律以保护更多人免受骚扰,但尚穆根指出,即使有了相关法令,他希望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他说,如果觉得受到骚扰,受害者应先通过个人力量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self-help),用其他方式来纠正有关的情况或作出澄清。如果不行就采取民事行动,再不行才报警。“刑事法是第三,也是最后(解决问题)的阶段。”他指出,要动用到法律的通常是比较严重的个案,如受害者觉得受到威胁或虐待。尚穆根说,英国、新西兰和南非都有反骚扰法律,英国去年还特别把盯梢,也就是一直跟踪或监视他人的行为列为罪行,而香港政府也在探讨制定反盯梢法律。
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属下的政策研究所昨天在豪晶酒店举行研讨会,100多名司法和教育界人员、社工和民权组织代表集思广益,探讨有关本地各种涉及骚扰行为的课题及相关的解决方案,以及如何填补法律的不足。一些主讲者提议,如果能推出独立的反骚扰法令,将能传递有力的信息;也有学者建议设立仲裁机制去解决骚扰投诉,避免出现涉及骚扰的案件泛滥,加重司法及执法人员的负担。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ssociation of Women for Action and Research, 简称AWARE)执行董事林淑美也提呈一份2000多人签名的请愿书给部长,希望当局推出更多对付职场骚扰的条令,也让雇主扮演更积极的角色。法庭应有权力调查显示法庭应有权下令,取下不实网络言论。另外,1009名满15岁的新加坡居民上个月接受民情联系组的调查。超过八成受调查者认为,法庭应获得更大的权力,能下令当事人把造成他人痛苦、忧虑或惊恐的相关网络言论取下。他们也认为,人们应有法律上的权利,可要求网上就有关他们的不实事实作出更正。在谈到校园欺凌问题时,律政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在接受记者访问时说,近年来社交网络兴起,意味着学生可能遭受网络欺凌。对于未成年人,不能利用严厉的法律制裁,而是要通过教育和品格教育,并让教师与家长协力,更好地处理这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