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国人的感觉做GRE(1)

首先声明的是,GRE考试并不是象一些人说的那样,是一个恶意刁难的考试。他考核的是希望在美国读硕士学位的人的各方面的实际能力,他模拟你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有可能碰到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必需的数学运算,逻辑思辩和语言处理能力。在VERBAL这一项里,GRE考核的几点:长文章的快速处理,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一个恰当的词和恰当的放置地方,其实都是针对在以后的

学习中所需的资料查找,论文的撰写的能力。

一个在国外读MBA的同学告诉我,他们每天的作业都很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因为MBA的课程需要大量的阅读课外资料,而一个NEATIVESPEAKER用半个小时读完来的书,我们却要花上两个小时去读。就是因为我们和母语者毕竟还是有文字处理方面的差距,一部分当然是他们更有语言优势和泛读基础,另外一部分也和不同的教育制度有关,在美国,很多初中学生开始被要求寻找资料写论文,锻炼这方面的能力;而在中国,写论文只是在大学的最后阶段才开始,而且因为找工作,忙出国,忙喝酒等烂事,很多人也就是马马乎乎交了差。论文准备过程中对大量的资料阅读和吸收,精简,归纳,最后变成自己的思想的过程,都没有机会好好的体会,所以造成了我们在大批量资料处理和归纳方面的落后。而GRE的文章阅读所考核的正是这种快速抓住文章中心的速读能力,填空和类比反义则针对如何措辞恰当的写出文章的语言能力,通过GRE考试可以我们在出国以前把这些能力恶补一下,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一件和国际接轨的事。

虽然GRE模拟的是平时的学习环境,但是因为他毕竟是一种考试,所以受到了考试标准化和公平化的约束,(比如同一个学生几次考试的成绩不能出入过大,不同地方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人种的学生应该有相近的分数等,比如迈克尔.杰克逊十年前后的考试成绩应该不变——即使他变成了白人),同时也受到答题时间和条件的约束。一个系统有其外部的约束,就肯定会有他自身的内部规律去适应这种约束。GRE考试有规律可循,这就给我们短期突破GRE提供了可能性。

回到单词上来,GRE的VERBAL考试对单词掌握同样也有规律,首先,他把一部分对单词要求减少了:1.不需要你记得单词的具体拼写和读音,也没有语法和拼写上的错误;2.词性的要求也降低了。在类比反义考试中,词性是严格对称的,换言之只要在题干和五个选项里随便认得一处词性,就可以肯定全部单词的词性;相反,一部分的要求变得比平时要高:词的僻义,单词的精确含义和快速反应。这些规律同样给了我们提供了一些背GRE单词的捷径——模糊记忆。

一.型的模糊记忆,背单词——认单词GRE单词的记忆是一种“认知记忆”,而不是“回想记忆”。就好象你看到一个熟人,你可以把他认出来,但是要你把他画出来(抛开技巧不说),你却不一定可以画得出来一样。因为你可能只记住了这个人的某一个特征,而不是全部。单词也是一样,既然没有拼写的问题,同时又可以部分猜出词性,那就没有必要记得单词的全部信息,是一个还是两个,词尾,是不是形容词同时还是动词。。。。没有这个必要。你可以只记住一个特征,使其足以和其他单词分辨开来就可以了。比如河马hippopotamus只要认得其中有两个连着的“PO”“PO”——好象河马在水里冒出的泡泡,就可以把他给“认”出来。没有必要记得具体的拼写。英语中和他相近的还有一个“pompous,傲慢的自大的”。也有吹泡泡的感觉-——说的都是空话。把这两个冒泡泡分开来,就足够了。模糊认单词可以把记忆量进一步减到最小。

其实这种模糊的认单词的例子,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看TIME杂志老是觉得字特别小,以前还以为是外国人普遍视力好,后来有个外国留学生跟我抱怨说中国的《读者》的字也太小。后来细细一问才发现,此前阎泄植鸪擅恳桓霰驶矗热缫桓?“赢”字,他们看见的是“亡口月羊凡”甚至是“点,横,撇,竖。。。。”所以老是觉得印的太小,看不清。但是我们中国人看到这个形状粗粗一扫就过去了,有几个是停下来细细看清楚每一划的?自然就觉得够大了。当然,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大量的泛读经验告诉我们,那里应该有一个“赢”字,但是,是不是也因为我们在模糊认字型呢,使我们的阅读更加流畅?同样道理,回过头来,我们是不是潜意识的也在一个一个字母的看英文从而觉洋文字母——太小了呢?大量泛读经验是不可能在短期内积累的。但是模糊认单词却只是一种概念,可以很快的适应。只有意识到了模糊认单词,才能慢慢习惯真正以一个nativespeaker的感觉去看英语,看了一端时间以后,你会慢慢对熟悉的单词产生感觉,看见差不多的字型,看见单词前后的突出来的p,f,ch的长腿高头,你就能感性的反应出来他的含义。就象我们看“赢”,看英文的“am”“student”“pencil”一样。

第二单词中文意思的模糊记忆单词的中文的字义是一个“英义—中义——抽象概念”的过程:一个英文字先被语言学家用英文标上意思,然后由中国译者看懂这段英语解释的含义,按照自己理解的语义写出他认为相对应的中文单词字义;当读者看见这个中文单词以后,再按自己对这个中文字义的理解总结出一个抽象概念,最后读者把这个英文单词和自己理解的这个抽象概念联系在一起,就算是认得这个单词了。看起来的确很客观合理,但这其中其实大有问题。首先看看第一个环节,“英义—中义”。第一你很难保证译者的所有翻译是完全客观和精确的。译者把他自己所理解的英文意义用自己选定的中文单词表达出来,其中就包括了自己对这个中文单词的主观理解和定义。另外,就算是最好的翻译者,也根本不可能有完全客观的翻译。因为两种语言总会有相互难以表达清楚的含义,很难找到一个中文词可以完全精确地覆盖相对应的英文词语的含义。就象很难用中文去标记英文的准确读音一样。同时,第二个环节“中义——抽象概念”同样有很大的主观性,就算我们遇到对英文单词完全客观的中文表达,但是每个人对中文单词的理解都不完全相同,甚至不完全正确,比如说“”这里又上带了一层主观色彩。所以,完全死板的记单词中文含义,就好象是去请个老花眼的媒婆隔着别人窗户看他们家女儿的艺术照再回来跟你口述一样,有相当成分的主观成分,如果把这些信息当成是绝对官方消息,那么见面那天自然是深刻的理解了“明白百闻不如一见”的重要真理。这和我们做真题是一样的,用背好的中文意思套上去做题目,看谁谁都不象,最后看到答案往往又觉得很费解,但等查韦氏了以后又恍然大悟,其实就是吃了这种“货不对版”的死记中文原义的亏。例如:disavow中文翻译(东方词圣)是“否认,否定,抵赖”英文标义是(韦氏2.5电子版):1:todenyresponsibilityfor(否认对某事负责的)2:torefusetoacknowledge(拒绝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