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首先应向大学及理工学院入学处理中心提出申请。前者称UCCA,后者简称PCAS。PCAS准许在一张申请表内填上四所不同的理工学院,而UCCA则容许填上五所不同大学。每年9月1日开始接受读第二常年课程的申请。10月15日为申请入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截止日期,12月15日为申请入所有其他学府的第一次的截止日期,申请人只能填写UCCA及PCAS申请书各一份。
2、UCCA和PCAS收到申请表格后分派被选择的各个学府。凡考虑录取者,由各大学回复给UCCA和PCAS。凡不予录取者,则直接通知申请者本人。
3、UCCA和PCAS将学校作出的决定通知申请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给“正取生”通知,对考虑录取,但由于某条件尚未明确(如已参加ELTS考试,但尚未收到考试成绩单)便发”备取生”资格通知。
4、不论是否收到“正取生”通知或是“备取生”通知,申请者都要在指定时间内(通常不能超过5月15日)回复信函中要明确不能转校,不能同时接受两间以上的大学或理工学院。凡暂接受的”备取生”,在回函中也不能同时接受两间以上的大学或理工学院。
5、UCCA和PCAS根据申请者的回信情况,最后签复申请者。凡是肯接受所安排学校的“正取生”,由学校发出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凡是“备取生”,愿意接受所安排的学校,8月考试成绩及格者,将收到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凡申请进入大学或理工学院读研究生课程者,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无须通过UCCA和PCAS这两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