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在新加坡逾期逗留过,现在想和新加坡人

问:
 1999年的时候是做旅游过去新加坡,当时是一次性护照,逗留十个月,关了半个月,罚了二千坡币,后来用别人的护照回来,可是在新加坡盖了自己的手印,后来回中国后,这二年,我又办了护照去新加坡旅游都正常,往返好几次了,都很守法规,没有不良记录,现在我想和外面的人结婚。人都找好了。有没有办法可以保证可以登记。会因为当时指纹的问题拒绝吗?

 

 

答:
 新加坡婚姻注册局批准你和新加坡人注册结婚,并不说明你可以因婚姻关系而在新加坡居留。
你要在新加坡长期居留,你要向新加坡移民局提出申请。
在申请过程,据实呈报你的过去,避免隐瞒事实,否则,一旦被查出,对你不利,且有欺骗的刑事罪行。
是否成功批准,决定权在于新加坡移民局。